上半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0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9元
本报海口8月2日讯 (记者陈雪怡 通讯员陈子云 刘柏胜)今年以来,我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平稳,民生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这是记者今天从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获悉的。
上半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95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08元,同比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四大项收入呈“三稳一快”态势,结构不断优化:人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0315元、1557元、1222元、2314元,同比分别增长7.1%、9.2%、12%、9.3%。
业内人士分析,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4个:一是全省经济增长高于预期,部分市县调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保了新增就业和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二是生态优势凸显,旅游及消费快速增长,拉动了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三是上半年房屋租金较快上涨,推动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四是从去年10月起,全省提高了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标准,人均增长约6.5%,带动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与此同时,上半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39元,同比名义增长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9%。四大项收入呈“两快两稳”态势:家庭经营净收入为主要来源,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为主动力。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分别为2860元、3169元、1095元、114元,同比分别增长7.3%、0.8%、23.7%、32.6%。
据分析,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同样有4个,包括:我省完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稳定、中高工资性收入占比逐年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加快、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助力农民二三产业非农经营增收;我省还加大脱贫攻坚和民生工程力度,强化各项救助政策,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利用扶贫资金入股、加大小额政府贴息贷款和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方式,带动了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此外,我省加快土地流转,盘活集体土地,增加了农民土地出租分配的红利,提高了财产净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得益于政府继续加大惠民支农力度,如农村养老金、高龄补贴持续上涨,以及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县扶贫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三农”投入持续加大,惠农补贴增长较多,今年上半年,转移净收入成为拉动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动力。
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海南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1095元,同比增加210元,增长23.7%,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15.1%,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43.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31.7个和2个百分点,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均位居四大项收入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