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2〕16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业主银行贷款等。项目招标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2〕1600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