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如约而至,绿色家园却不再是唾手可得,伴随着习主席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口号,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早已深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其中最直观、最简单、最明了的就是生活垃圾分类。 去年底,习主席在中央深改组会议上提出要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今年3月5日,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广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紧接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用综合的、全局的思维来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全链条推进。垃圾处理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按照“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好垃圾分类制度及分类的要求。 《方案》清楚标示,垃圾将分为三大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目前,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生活垃圾“大分流”体系已初步建成,通过专业化的分流处理手段为末端焚烧与填埋“减负”。接下来,全市城管部门将从“全市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分类设施全覆盖、制作清晰的垃圾分类指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强化强制力”这三方面推动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并率先建立强制分类制度。 关于垃圾强制分类建议如下:首先需要解决和完善与垃圾强制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问题。加快垃圾强制分类的后期设施建设,确保前期强制分类好的垃圾最终的归属去处,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中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针对一些不按照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及个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全员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学习垃圾分类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