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顺利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保设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现场核查
2019年4月15日下午,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盘锦接受国家工信部“《环保设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核查组现场核查。核查组由国家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调研员王建雄 、辽宁省工信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牛大群、中国环保机械协会政策研究室主任申红杰组成,盘锦市工信局局长徐光、资源科科长王闯、高新区副主任李岩、兴隆台区工信局副局长王华陪同核查组一起对我公司规范化符合性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公司副董事长李贵和对公司总体情况的汇报,之后又核查了公司相关资质和认证证书等书面材料,最后又到公司运营的冷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生产现场核查。核查组通过认真负责任的核查,现场确认“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措施到位,能够保证不对生态环境和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保设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宣布公司顺利通过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