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国家对农村的土地管理有了更多的要求,在承包地上则开展了确权的工作,同时还鼓励大家利用经营权进行质押,或者将土地流转出去。不过如今的宅基地也迎来了新的管理要求,很多地区也进行了探索,为的就是确保“三权分置”得到尽快的落实。而国家也有多个文件,引导着判宅基地的退出和转让机制,以此盘活其更多的使用价值。当然国家也在探讨着入市的工作,这样城里人就可以进行租赁居住。
最近很多人都在讨论着宅基地的改革问题,也有人说宅基地可以转变为“集体土地”,这是真的吗?其实在《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说明,内容中表明今后要加快进行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落实,同时也鼓励村集体将空闲的房宅进行盘活,并在限度的标准上适当的进行使用权的放活。当然在村民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将那些已经空闲的宅基地进行回收,并将其进行集体土地的转变,并以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方式入市管理。
从以上可以得知,今后的宅基地将会有更好的发展通道,不会再出现闲置的问题。而农民退出还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让那些有需要的企业或者个人,利用其开展着工业建设,这样也可以确保农村经济水平的提升。不过国家也已经强调,任何地方都不能进行宅基地的买卖工作,土地的用途不能改变,禁止有人下乡建造别墅或者会馆。
很多人表示,是不是宅基地变成了集体土地,那就可以发展农家乐项目了呢?笔者查阅了资料,从《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发现了相关的要求,现将其内容解读下来。
在确保耕地用途的完整性之下,积极开展着有前景、增收效果明显、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休闲农业。而各地需要将其纳入年度的土地规划中,并给予优先的安排通道。
鼓励农村开展着农家乐的项目。可以将农村中闲置宅基地结余得到的建设用地发展休闲农业项目,从这就可以看出,如果村子里有多余的空闲的宅基地,可以申请开展农家乐。
当然国家也在提倡着集体用地开展着休闲农业的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增减挂钩”的用地指标,此外还会鼓励着农村的“四荒地”开展休闲项目,并进行用地指标的倾斜工作。当然还需要加强着住宅进行旅游项目的建设。
可见对于以农家乐为首的休闲项目,国家一直都是本着支持的态度,减少用地上的难度,引导农业的创收。